近日
教育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
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发布
《关于印发高等学校
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
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
(第七版)的通知》
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明确,疫情流行期间,可根据师生感染情况和医疗资源紧张程度,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防控措施,可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停止线下教学,实施临时性线上教学。疫情解除后,及时恢复线下教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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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开学前
1.提前筹划开学准备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依据当地党委和政府部署确定开学时间,科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、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。开学返校前一周,师生员工出现发热、干咳、咽痛等症状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,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,须如实报告学校,延迟返校。全面摸清师生员工疫苗接种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情况、患有基础疾病和有特殊医疗需要的师生以及60岁以上老年教职员工底数,建档立卡,跟进服务。
2.建立就医绿色通道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和疫情发展趋势,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,完善教育、卫生健康、疾控等部门和学校、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机制,发挥学校卫生室(保健室)作用,协同校内外力量,建立就医转诊绿色通道。
3.引导坚持卫生习惯。学校将上学和放学途中的防护要求告知所有师生员工。学生途中注意个人卫生,做好手卫生和个人防护。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、学生家长开展健康教育,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,引导树牢并自觉践行“健康第一”理念,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,引导日常生活中坚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咳嗽礼仪、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,规律生活作息,倡导充足睡眠、合理膳食、均衡营养、适量运动。
4.动态储备防疫物资。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资质的学校,动态适量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,建立稳定保供渠道,保证遇疫情流行高峰和应急情况足量供应。储备充足的抗原检测试剂和口罩、消毒用品、洗手液、一次性乳胶手套、脉搏血氧仪、制氧机、安全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,安排专人管理,确保存放安全,科学规范使用。做好消毒剂使用培训。设置师生员工健康观察室,位置相对独立,为有发热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提供临时留观场所。
5.保持环境卫生清洁。开学前,彻底清洁校园卫生,提前做好教室、实验室、食堂、宿舍、体育运动场所、图书馆、卫生室(保健室)、卫生间等重点场所的彻底清洁和通风换气,对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。卫生间应配备足够的洗消用品,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。
6.着力保障食品安全。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,就餐场所合理分配空间,师生适当错峰就餐。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,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,保证来源可追溯。做好就餐区域桌椅、地面、餐(饮)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,及时收集和处理厨余垃圾。开学前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的安全性、饮水设备设施清洁消毒等,核查食堂员工健康体检证明有效期、确保符合要求。加强学校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,及时更换已经损坏或陈旧的设备。饮水设备设施应取得行业检验、监测合格证书,确保饮用水安全。
7.强化校医队伍建设。加强卫生室(保健室)建设,配齐校医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,强化专业培训,提高疫情防控能力。对没有配备校医的学校,卫生健康部门要指派行政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指导、做好服务保障。
三、疫情流行期间紧急防控措施
在常态化防控情况下,一般不需要采取紧急防控措施。疫情流行期间,在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(领导小组、指挥部)指导下,综合评估病毒变异情况、疫情流行强度、医疗资源负荷和社会运转情况,可根据师生感染情况和医疗资源紧张程度,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防控措施,可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停止线下教学,实施临时性线上教学。疫情解除后,及时恢复线下教学。
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
感染防控技术方案
(第七版)
方案明确,教职员工和幼儿出现发热、干咳、咽痛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,应尽快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,就医排查,若为阳性,应暂时居家对症治疗,直至康复,不得带病工作或入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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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落实《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的总体方案》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(第十版)》和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》,科学指导托幼机构进一步优化管理措施,加强托幼机构、社区、家庭协同联动,保健康、防重症,有效恢复正常保育秩序,结合托幼机构实际,制定本技术方案。
一、开园前
9.主动减少聚集。开园前,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疫物资的准备,遇疫情流行,教职员工和幼儿家庭应减少聚集性活动,前往公共场所应遵守防控要求。
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、疾控等部门加强对开园准备和园内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,认真检查行政区域内托幼机构保健室建设、专业人员配备、医疗设施设备和药品配备、晨午检制度、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、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、健康监测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摸排、心理健康工作、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讲培训、感染师生康复期健康指导、重点区域清洁消毒等情况,及时督促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。
二、开园后
7.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。结合保育工作实际,大力弘扬新时代伟大抗疫精神,丰富托幼机构爱国卫生运动的内容和形式,改善环境,提高教职员工健康素养,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健康管理转变。
感染的教职员工和幼儿居家期间,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、相对独立的房间,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,非必要不外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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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开学前
1.履行主体责任。保持学校疫情防控领导指挥体系和管理机制高效运行。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。分管校领导和相关校领导是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责任人,分工负责。多校址办学的学校,各校区分别明确疫情防控责任人和工作职责,形成联动协调工作机制,确保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有序推进。
2.做好开学准备。全面摸清师生员工疫苗接种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情况、患有基础疾病和有特殊医疗需要的师生以及60岁以上老年教职员工底数,建档立卡,跟进服务。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校区、师生分布情况,科学制定新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,细化开学返校重点环节疫情防控要求,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,完善应急处置预案,强化保障机制。
3.调整优化检测方案。高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。非疫情流行时,高校可根据需要对校内医务、餐饮、宿管、快递、安保、保洁等工作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可根据实际明确师生抗原或核酸检测要求,会同有关部门提供技术保障。
4.建设高校健康驿站。高校在属地卫生健康、疾控、教育等部门指导支持下,落实《普通高等学校健康驿站建设管理指引(试行)》,建立健全健康驿站管理专班(领导小组),根据实际要求设置综合组、信息组、医疗组、保供组、宣教组、转运组、心理组等机构,科学统筹和合理动员校内外资源,按照在校师生人数和防疫需要科学配置床位数,配备足量医护和服务保障人员、防护物资、医疗药品和器材,按需为校内轻型病例提供照护、临时健康监测或适当对症治疗。建好管好用好在站学生健康观察、日常巡察、发热接诊、分检预警电子台账,细化学生入站、出站临床病情识别和及时转运就医等关键环节,强化在站服务管理,提高健康驿站建设质量,确保健康驿站安全有序规范运行。
5.畅通救治绿色通道。完善学校与定点医院对接机制,探索建立医联体,安排医院医护人员驻校共同工作,健全校内转院病例救治绿色通道,按照分级分类收治原则,细化校内感染者分级诊疗办法,做好重型、危重型病例转诊救治工作。协同医院开展多场景转诊救治应急转运演练,提高转运效率,确保快速精准转运,流畅对接。
6.加强物资动态储备。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,建立稳定保供渠道,保证在疫情流行期间和应急情况下足量供应。储备充足的抗原检测试剂和口罩、消毒用品、防护服、脉搏血氧仪、制氧机、安全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,保有2周以上储备量,健全信息台账,安排专人有效开展防疫物资入库、出库、补库、调配管理,确保存放安全,科学规范使用。
7.提供便捷服务。结合师生需要,开设发热门诊(诊疗点),落实值守制度,面向师生员工公布热线电话,鼓励提供师生员工在线医疗咨询服务。在疫情流行期间,可利用学生活动中心、体育馆等大型场所增设发热诊疗点,提供快速便捷医疗服务。
8.开展健康自测。开学返校前一周,师生员工每日开展健康监测,出现发热、干咳、咽痛等症状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,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,须如实报告学校,延迟返校。学校做好“一对一”跟踪服务,及时研判返校时间。学校将返校途中的防护要求告知所有师生员工。返校途中注意个人卫生,做好手卫生和个人防护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疑似症状,应主动报告学校,及时就近就医。
二、开学后
1.区分场景、人群和疫情情况科学佩戴口罩。开学后,师生在校期间不强制要求佩戴口罩,可根据个人健康状况和意愿选择是否佩戴口罩。校内医务、餐饮、宿管、快递、安保、保洁等工作人员上岗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。师生员工出现发热、干咳、咽痛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,应尽快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,就医排查,若为阳性,应暂时居家或在高校健康驿站对症治疗,直至康复,不得带病工作或学习;若为阴性,在校期间应当佩戴医用外科口罩,直至症状消失。师生员工离开学校后,按照当地社会面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科学佩戴口罩。如当地出现疫情流行,恢复师生员工校内佩戴口罩的防控措施。
2.科学安排教育教学活动。非疫情流行时,学校开展正常线下教学活动,不允许封校管理。疫情流行期间,可实施分区管理,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、实施线上教学、调整教学安排等疏散人员措施。科研、实习、考试等相关教学活动以及毕业生就业工作,根据疫情适时作出合理调整安排。
3.加强公共场所管理。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。保持公共生活区域等场所日常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,根据师生需要摆放公用消毒用品,师生员工进出时可自行做好卫生消毒。改善学校食堂、图书馆、体育馆、公共浴室、卫生间等公共场所通风条件。
4.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。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,开学前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的安全性、饮水设备设施清洁消毒等,核查食堂员工健康体检证明有效期、确保符合要求,就餐场所合理分配空间,师生适当错峰就餐。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,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,保证来源可追溯。做好就餐区域桌椅、地面、餐(饮)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,及时收集和处理厨余垃圾。加强学校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,及时更换已经损坏或陈旧的设备。饮水设备设施应取得行业检验、监测合格证书,确保饮用水安全。食堂工作人员应当戴工作帽、穿工作服,并保持清洁,定期洗涤、消毒。
5.加强疫苗接种。鼓励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上师生员工进行1剂次同源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,不可同时接受同源加强免疫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。鼓励感染高风险、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和免疫力低下师生以及60岁以上老年教职员工,在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满6个月后,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。
6.加强老年教职员工健康保障。及时了解老年教职员工健康状况和就医需求,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,用好校内外医疗、护理和服务资源,为老年教职员工提供更好的医疗和健康保健服务。有条件的高校可为老年教职员工发放血氧仪、防疫物资等,指导老年教职员工通过居家监测血氧水平等方式,提升预防重症和早期识别重症能力。
7.加强师生员工日常健康管理。日常生活中坚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咳嗽礼仪、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,保持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。开展师生发热、干咳、咽痛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监测,根据需要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。充分发挥校园网、微信公众号、学校APP等线上资源以及公告栏、校园广播等线下资源作用,全方位、多渠道开展新冠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教育,引导师生树立“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”理念,提升师生员工健康素养、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。
8.加强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。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,以“开学第一课”为重点,深入开展系列教育引导活动,激发学生青春责任与担当。强化关心关爱,加强师生互动,推动完善常态化“接诉即办”工作机制。领导干部和教师下沉到“一站式”学生社区,参与学生活动,做好答疑解惑。落实《疫情形势下学生突出心理问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》,针对不同表现形式的心理问题,为学生提供针对性强、常态化、多形式的心理健康指导和援助,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,及时化解学生恐慌、焦虑等负面情绪。关心关注心理问题突出的学生,及时引导其去医院就诊。强化严重精神心理重症和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干预,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。
9.加强康复期健康指导。学校组织指导校医、健康教育教师、心理健康教师、辅导员、班主任、学生干部等骨干群体,通过主题班会、宣传栏、公众号等不同形式,从营养饮食、规律作息、适度运动、日常个人防护等方面,加强感染师生员工康复期的健康指导,引导师生做好康复期健康管理。不组织或要求康复期的师生员工参加剧烈运动。
三、疫情流行期间紧急防控措施
健全学校应对疫情紧急防控工作机制,因时因势完善应急防控预案,健全应急保障机制。
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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